擔保物權是我們公職類考試中的一個?純热,是民法中的一個重要考點。擔保物權是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,而由法律規定的以物作為擔保的方式,擔保物權一共有三種,分為抵押權、質押權和留置權。今天我們就其中的擔保物權給大家詳細介紹,希望大家能夠掌握。
一、抵押權
抵押權,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占有而供擔保的財產,于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,依法享有的就該財產變價并優先受償的權利。抵押權可以適用于動產和不動產。
例如“按揭買房”。按揭買房是銀行幫我們付清的房屋全款,而擔保這筆債的履行就是房產抵押給了銀行,但是房子沒轉移占有,還歸自己占有并所有,每個月我們都要按時還按揭款,如果不履行債務,銀行就會實現其抵押權,將房子拍賣變賣來償還債務。
二、質押權
質權,是指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,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,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,債權人有就其占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。質押權適用于動產和權利,不動產因其不能轉移占有而不能質押。
例如,當我們缺錢時把玉手鐲帶到典當行,向老板借了一萬元,并和老板約定玉手鐲放在這里做擔保,到期連本帶息還錢后再把它贖回來,此時玉手鐲轉移占有給老板做擔保,如果我們不履行債務,老板就可以將玉手鐲拍賣變賣來實現其債權。
三、留置權
留置權,是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財產,在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時,有留置該財產以迫使債務人履行債務,并在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時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。留置權適用于動產。
例如,在有償保管寄存中,我們將行李放在他人處寄存,如果寄存后不給他人寄存費用,他人可以將我們的寄存物品扣留,以迫使我們履行債務。
例題分析:
1、甲將自己的摩托車交給王某修理,修完后甲不付錢就要領取摩托車,王某將車扣下,對此案件下列說法正確的是:
A.王某侵犯了甲的所有權
B.王某對甲的摩托車享有留置權
C.甲不付修理費,王某無權扣留車輛
D.王某可以取得摩托車的所有權
【答案】B。解析:留置權是指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,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,并就該動產優先受償的權利。留置權是動產物權,法定物權。本題中甲基于委托合同讓王某修理摩托車,后又不給修理費,故王某可以基于委托關系合理占有摩托車并扣車,設立留置權,但王某不可以取得摩托車的所有權。故本題答案選B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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